9月11日,中国老年医学学会召开了《健康养老实践导师要求与评价》团体标准评审会,专家审查组由强毅、陈峥、张维、秦小玲、杨利飞、张进平、蔡华利、张晋、王建民、桑德春、张瑾、尹冬华、张燕京、乔雨晨、惠国浩等15名专家组成,强毅任组长,杨利飞主持。
《健康养老实践导师要求与评价》团体标准是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老年福祉学院主持科技部《医养结合人才培养与服务能力建设》子课题的一项重要研究成果,由中国老年医学学会健康管理分会和中国老年医学学会医养结合促进委员会共同提出,中国老年医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归口管理。中国老年医学学会健康管理分会会长、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部培训中心)老年福祉学院院长屠其雷作为课题主要执行人进行标准审查答辩,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部培训中心)教务处处长皮微云参与标准审查答辩。
审查组认真听取了屠其雷会长对该团体标准的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的修改情况,标准的主体内容和框架以及贯彻标准的建议等四个方面的汇报并逐条对该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质询,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该标准制定程序符合《中国老年医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的审查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审查要求。
2.该标准名称由《健康养老实践导师》修改为《健康养老实践导师要求与评价》。
3.该标准规定了健康养老实践导师的分级、通用条件、基本要求、职业能力、考核与评价,适用于健康养老实践导师的培训、等级评定与考核评价,符合我国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及行业特点,可为健康养老实践导师的培养和实际工作提供规范化指导。
4.该标准内容详实,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在健康养老师资队伍的建设模式及优化健康养老师资队伍的结构方面具有创新性,该标准填补了养老护理人才培养领域的空白,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对健康养老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较强的建设意义。
审查组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该标准的审查。建议起草组按照审查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报批稿,按程序上报。